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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0231 查询编号: 448AF587EB973958
信件名称: 煤矸石作地基填充没有防渗透措施,表面覆盖非常薄的一层黄土,并且紧邻自来水深井泵房 情况绝对属实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5-07-03
信件内容: 市局派叶县分局的人去调查,说煤矸石距离深井房500米,实际那家卖砂锅面的就在神经房后面垫了几百平米的煤矸石,上面覆盖的薄薄一层黄土也已经快没了,煤矸石的综合利用需要得到批准,并且严格执行防渗防扬措施,覆盖薄薄的一层黄土只能掩人耳目,不能有效防止渗漏到地下水,综合利用煤矸石需要哪些手续,什么措施,我相信市局比我更清楚,这些村民私自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这与我国目前的生态文明建设严重不符,煤矸石的综合利用不得在居民区附近铺垫,不管是干什么,请问这些村民垫了那么多煤矸石是走的什么正规手续了吗?这是我第三次向市局反映,如果市局确实管不了这样的违法事件,那我向省局反映情况,看看能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煤矸石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极大,不仅含有重金属污染物,还可能含有放射性元素,市局不要再派叶县分局的工作人员去核实了,他们从一开始就不作为,沆瀣一气,去核实的时候眼睛都跟没带一样。 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半坡村常村(G234与S330交叉口)新外环国道G234两侧有人堆积工业固废煤矸石,用于铺设地基,该地区煤矸石使用,未做任何防止渗漏处理(有效防渗漏层需要至少要0.5米,压实,底层附加HDPE膜层),仅仅在表面铺了薄薄一层黄土,根据相关法律,煤矸石综合利用需要审批,并严格执行防渗透措施,远离饮用水源,远离居民区,该地使用煤矸石属于村民个人私自行为,仅仅覆盖非常薄一层黄土,无法保证煤矸石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泄露和渗透,长此以往,该地区自来水将会受到严重污染。希望政府部门勒令禁止该地区村民再私自利用煤矸石,并清理目前已经铺的煤矸石,避免该地区水源的进一步污染。煤矸石属于工业固废,含有大量铅、镉、汞等重金属,甚至还含有放射性物质,还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排放、倾倒和处置污染物,煤矸石会对周边土壤、水源、空气造成污染,若紧邻居民区,未达到有效防护距离,构成违法。该地区煤矸石紧邻居民区、自来水深井房、可耕地,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土壤,希望政府引起关注,进行查处,新修国道G234两侧越来越多的人铺煤矸石,对生态环境危害会越来越大,该村镇会变成一个癌症村的。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 2025-07-10
回复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2025年7月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再次到叶县田庄乡半坡常村北地G234与S330交叉口处核查网民反映情况。经调查人员现场查看: 1、该处为村民宅基地用于平整地面做地基填充使用,煤矸石上方已使用黄土覆盖。煤矸石界定是一般固体废物,允许作为地基、路基使用。依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一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矸石综合利用,是指利用煤矸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规定,可以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 2、反映问题中提到的“煤矸石紧邻自来水深井房”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自来水深井房后小饭店前期使用的煤矸石已由田庄乡人民政府要求该业主限期清理,目前现场已清理完毕。 在此事件调查过程中田庄乡人民政府也提供了该村自来水的最新检验报告,自来水各项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各项标准均在标准以内。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叶县分局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田庄乡人民政府加大管理力度,避免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众投诉举报。 责任领导: 李宗甫 联系方式:18637599906 调查人姓名:王海啸 联系方式:16613868928 刘 冬 联系方式:18003754899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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