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5-00129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辐射安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4日关于1个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4日关于1个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399035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67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一期)工程110kV尼龙城1#变电站工程 | 平顶山市叶县 | 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河南锦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变电站工程,变电站站址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化工三路与沙河五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终期主变规模3×63兆伏安,本期主变规模2×63兆伏安,户外布置,变电站围墙内面积1.91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 废油(事故状态)。进入事故油池,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噪声。变压器布局合理,按时维护。 电磁辐射。选用低辐射设备,设立警示标示。 | 通过公告,无反对意见。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