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6-00105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 主题分类
- 辐射安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8月18日关于1个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8日关于1个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399035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67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 平顶山市湛河区 |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 河南恒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拟将发热门诊楼原胃肠机房及操作间改造建设成DSA机房,拟新购1台西门子Artis zee Ⅲceiling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设备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 | 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 通过公告,无反对意见。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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