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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24-00001 发布日期 2024-01-19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

0401环罚决字〔20240901

单位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

负责人:邓五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739080969P

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煤矸石大棚有多处破损,大棚大门两侧滑道变形损坏,大门不能正常关闭,处于敞开状态。存在未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问题。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我局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查示意图”“现场照片”等为证。

我局于2023年10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豫0401环罚告〔2023〕25号),告知你单位有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你单位于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了书面的《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称(简):你单位对存在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已完成整改,并将进一步加强矸石山巡查及设施维护,强化日常管控,保障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因子产生,改善矿区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且是初次违犯,请求免于处罚。经研究,本案违法行为虽然已完成整改,但不能作为免于处罚的依据,不予采纳陈述申辩意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之规定。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气污染防治类表20,裁量因素:

1、★违法事实判定标准:已落实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但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造成少量抛洒,泄露,裁量等级为1;

2、项目建设地点判定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裁量等级为1;

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判定标准: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裁量等级为3;

4、企业规模判定标准:大型企业,裁量等级为4;

5、超过限期改正时间判定标准:限期改正,裁量等级为1;

6、违法行为发生时期环境敏感度判定标准:一般期间,裁量等级为1;

7、受处罚次数判定标准: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裁量等级为1;

8、是否配合执法检查判定标准:配合调查,裁量等级为1。

结合案情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类表20指标,套入公式中进行计算得出:

        X=2+(20-2)×[(1/5)2+(12+32+42+12+12+12+12)/(52×7)]×50%=3.9029万元

经集体研究,我局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立即停止未落实精细化管理的环境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叁万玖仟零贰拾玖元整(3.902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以下银行和账号;户名:平 顶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平顶 山行政中心支行,银行账号:600000352824012;你单位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交款单(进账单)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1505 房间换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票据》。 有疑问请拨咨询电话:0375-3990318。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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