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6-00109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段某伟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 0481 环罚决字〔2026〕6 号
自然人:段某伟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对你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实施了以 下环境违法行为:段某伟正在使用一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装载机 (国三)环保牌号:3-GD000563,机械型号:LW500FV 的装载机。 舞钢分局委托南阳福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测,检测 结果报告编号为:D251212148021,该装载机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 (依据标准:GB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 值及测量方法》),排放限值为 0.5(m-1),该装载机非道路移动 机械进行监督性抽测时三次检测烟度值分别是:1.66(m⁻¹)、1.59 (m⁻¹)、2.11(m⁻¹),自由加速三次检验结果最大值为“”2.11 (m⁻¹),结果判定不合格。段红伟正在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排放不符合标准。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非道 路移动机械装载机检测报告报告编号:D251212148021、机械型 号:LW500FV 的装载机、车辆现场照片、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勘 察示意图、现场询问笔录等。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6 年 1 月 7 日,我局对你下达《责 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 0481 环责改字〔2026〕2 号),责 令你立即停止适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维修保养,从新 检测达标排放后,方可投入使用。 2026 年 1 月 19 日,根据责改要求,我局对你违法行为整改 情况进行复查。 你已经按照责改要求整改完成。 2026 年 1 月 22 日,我局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 告知书》(豫 0481 环罚告字〔2026〕2 号),告知拟对你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你单位依法享有的申 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你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申辩意见和召开听证会要求,视为放 弃陈述申辩和召开听证会要求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你的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案违法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 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生产、进口 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 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 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 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的规定,结合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 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现场取证情况,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裁量如 下:裁量因素:处五千元的罚款,内容:5000 元,裁量等级: 0,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5000,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5000, 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0,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0,其余 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处罚金额(X):5000,代入公式:5000 = 5000 + ( 5000 - 5000 ) × [ ( 0 / 5 )² ]最终裁量金额:5000 元。 经研究,我局对你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案违法 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 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银行账号户名,户名:平顶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 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平顶山行政中心支行,银行账号: 600000352824012;你的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交款单到平顶山 市生态环境局 1505 房间换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 收入票据》。有疑问请拨咨询电话:0375-3990318。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 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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