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6-00135 | 发布日期 | 2026-02-08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郏县理想家具厂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425环解查(扣)字〔2026〕13号
郏县理想家具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425MA456HBR9H
地址:郏县王集乡北李庄村
法定代表人:仝二根
我局于2026年1月22日依法对你单位 我局执法人员2026年1月22日到你单位检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时,发现你单位开料工序正在作业,你单位在2026年1月21日12时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通知中,开料工序未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425环查(扣)字〔2026〕4号),对你单位开料工序一台精密锯就地查封 因查封期限已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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