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7-12-18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解封决定书·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 芦铁庄加油站
发布日期: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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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平湛环解查(扣)字〔2017〕01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芦铁庄加油站 :
我局于2017年11月16日依法对你(公司)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平湛环查(扣)决字〔2017〕01号),因你(公司)补办了相关手续并及时缴纳罚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