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76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2-00003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其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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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噪声污染防治,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该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4日印发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