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评价 其它
发文字号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76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22-00003 发布日期 2022-03-24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其它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4 浏览次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噪声污染防治,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该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4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