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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自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23日,对全市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延伸了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围绕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有关问题,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协调、


督促检查,对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统筹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等方面情况;各责任单位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深入落实,推进本行业、本领域环境污染防治问题全面整改等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码上巡察”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窗口:示范区公正路北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一楼东北角接访大厅;


(二)举报电话:0375-350091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短信手机:17537556773(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邮箱:


pdsswd6xcz@pdssjw.com;


(五)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362信箱,邮编:467000;


(六)“码上巡察”: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7:30。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六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二维码.png


中共平顶山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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