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我省全域建设“无废城市”决策部署,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pds.gov.cn/)“公示公告”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固化科。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联 系 人:市生态环境局 李怡怡 3990351
附件: 1.《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docx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