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市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能力,满足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及应急监测需求,确保实验室环境符合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开展平顶山市市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欢迎有关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平顶山市市区环境监测站。
2.工 期:2026年12月1日-2027年6月30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480000元。
二、项目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实验室区域进行整体设计及装修改造,涵盖基础装饰工程(地面、墙面、吊顶、隔断、门窗、卫生间等),通风排风系统建设及新建专项配套系统。具体包括:
1.功能分区建设:细化施工图纸,出具设计图纸及效果图,科学划分样品接收区、样品处理区、理化分析区、仪器分析区、试剂储存区及微生物/生物实验室等功能分区,实现清污分流、人机分离。
2.专项系统:新建通风排风系统(通风、排风管道架设;通风柜、万向抽气罩、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安装位置预留),新建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管道架设;实验室纯水制备及废液收集装置安装位置预留),新建强弱电系统(整层强弱电新建;仪器专用配电设施安装;照明、开关、插座更换),新建公共区域监控系统(监控线路架设,摄像头安装位置预留)。
三、申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为申请供应商单位职工,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且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作出书面承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响应文件中提供本公告发布后至提交磋商文件期间,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下午15:00
2.地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四层4019会议室
五、其他
详见附件平顶山市市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0375-3990996
附件:平顶山市市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平顶山市市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