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要求 逐条对照 逐项落实
平顶山市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要求
逐条对照 逐项落实
6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分3组到鲁山县,实地督导检查河南有色汇源铝业公司的六个赤泥库,昭平台水库,沙河董周乡、瀼河乡、马楼乡及县城段,仓头乡高家庄铝土矿及附近石料厂,张良镇富磊石材花岗岩加工厂、东川石材加工厂,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
针对督察组提出的要求,平顶山市迅速落实。副市长邓志辉强调,鲁山县要对照督察组提出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其他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把工作举措再细化、工作标准再提高。要谦虚谨慎,诚心接受监督检查,快速高效提供材料,切忌弄虚作假。要立说立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态度鲜明、坚定整改。要区别情况,或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制定方案、立即行动。
平顶山市中央环保督察协调保障组连夜通知市国土局、水利局、安监局陪同参与检查。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检查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向鲁山县下发了工作通报,要求鲁山县立即整改;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工作提示》,要求各级、各单位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2018年6月15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