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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18-00001 发布日期 2024-01-09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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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为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监测工作;对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提供技术指导;落实对超标机动车的限期治理和复检工作:负责机动车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指导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行业的业务管理;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及运行,对辖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柴油货车尾气检测站点、固定遥感监测站点进行实时监控;参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办理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提案;对辖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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