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4-00005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移动源污染防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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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到意见0条。
同时,于2024年7月25日发函向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等5家局委征求意见,2024年7月31日以上5家局委回函,均未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