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辐射安全
发文字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26-00014 发布日期 2026-01-13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辐射安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辐射类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13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度辐射类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处理意见的通报

 

贵州智天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单志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辐射类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规范环评市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现将发现你单位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复核,你单位编制的《叶县第二医院有限公司介入辐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问题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九款所列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没有对机房上层和下层环境进行描述;2.该医院已经开展核技术应用项目,报告中无原有核技术项目情况介绍;3.第19页图8.1中无监测点位,并与表8-2中测点号无法对应;4.第36页中没有进行第一手术位和第二手术位工作人员的剂量估算,同时计算时没有考虑铅防护屏的防护,导致医生手术位的年受照剂量8.97mSv/a超过标准要求5mSv/a; 5.公众人员的年剂量约束值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

二、处理结果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局2025年11月28日由叶县第二医院有限公司向你单位送达了《关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问题陈述申报告知书》,告知了失信记分的事实、拟作出的失信记分决定及理由依据,并告知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告知期内未收到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经研究,决定对贵州智天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编制人员单志伟予以失信记分,同时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被失信记分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编制单位应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编制人员应规范个人行为,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附件:2024年度平顶山市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及处理结果

2026年1月13        


2024年度平顶山市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及处理结果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码

编制单位失信计分

编制人员失信计分

计分依据

1

叶县第二医院有限公司介入辐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

1.没有对机房上层和下层环境进行描述;

2.该医院已经开展核技术应用项目,报告中无原有核技术项目情况介绍;

3.第19页图8.1中无监测点位,并与表8-2中测点号无法对应;

4.第36页中没有进行第一手术位和第二手术位工作人员的剂量估算,同时计算时没有考虑铅防护屏的防护,导致医生手术位的年受照剂量8.97mSv/a超过标准要求5mSv/a;

5.公众人员的年剂量约束值不明确,前后不一致。

以上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九项。

贵州智天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91520402MA6HRURUXB

单志伟

BH024176

5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