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5-00135 | 发布日期 | 2025-12-15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万盛合建材有限公司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425环解查(扣)字〔2025〕1号
平顶山万盛合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5MAE5KKG29A
地址:郏县王集乡吴楼村北蔡魏路南
法定代表人:范新亮
我局于2025年12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 你单位在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2月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中,搅拌等涉气工序未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425环查(扣)字〔2025〕1号),对你单位搅拌楼主控室两台配电柜就地查封 因查封期限已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12 月 15 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