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6-00129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425环解查(扣)字〔2026〕8号
平顶山市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55991302812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安良镇西安良村
法定代表人:李国领
我局于2026年1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 检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时,发现该企业烧成工序正在作业,你单位在2026年1月14日12时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响应通知中,烧成工序未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425环查(扣)字〔2026〕1号),对你单位烧成工序配电柜就地查封,查封(扣押)期限为自2026年1月16日起至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解除后2日自动解除。 因查封期限已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1 月 19 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