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6-00180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豫0425环听公告字〔2026〕2号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豫0425环听公告字〔20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郏县普生加油站涉嫌未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3月2日10时0分
二、听证地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北楼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
四、听证内容:郏县普生加油站涉嫌未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6年3月1日前到本机关办理听证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俊峰
电 话:0375-7068827
地 址: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西段路南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