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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改善澧河水环境质量的函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次数:

平攻坚办〔2018〕16号

 

 

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立即改善澧河水环境质量的函

 

叶县人民政府县长许延杰:

贵县澧河断面是省政府考核平顶山市跨境水质断面,不仅对你县而且对全市水质考核都有重要影响。自2017年10月环保部采用第三方采测分离数据以来,同2017年1至9月份水质相比,澧河叶舞公路桥断面10月、11月和12月分别恶化至Ⅳ类(石油类Ⅳ类)、Ⅴ类(化学需氧量Ⅴ类)和Ⅳ类(石油类Ⅳ类)(若按省政府生态补偿办法将分别扣除我市生态补偿金40万元、80万元和40万元)。

省环保厅有关领导在对我市多次提出明令要求的同时,省政府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又于2018年1月17日特意致函平顶山市政府,要求立即改善澧河水质。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约谈你县澧河“河长”及相关责任人。

春节和“两会”将至,请你县务必保持清醒,高度关注。望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标本兼治,迅速整改,确保澧河水质持续稳定安全达标。

请于本月28日16点之前,将澧河水质超标原因及整改措施报市攻坚办。约谈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陈献文  13903759276

      朱军旗  13781892005

电子邮箱:pdssgjb@126.com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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