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开2025年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2025年7月11日至7月31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五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组对平顶山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并于2025年10月17日反馈了《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报告》。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商会审,制定了《平顶山市2025年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一、总体思路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省专项督察整改为契机,聚焦水污染防治攻坚核心任务,坚守“源头治理、综合施策”“问题导向、精准治污”原则,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全省区域水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目标
《整改方案》明确了三项工作目标:
一是问题整改全面到位。全面梳理督察反馈问题,建立闭环管理台账,确定整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主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持续聚焦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设施;加快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排查与彻底整治;加强涉水企业监管,严厉打击暗管排污等违法行为;落实河长制,排查整治入河入库排污口;加强乡镇和农村水污染问题治理。
三是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构建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建立绿色政绩导向的评价机制及水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形成长效治污格局。
三、基本原则
《整改方案》明确了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观念相结合,做到问题排查全覆盖、无遗漏。统筹推进工业、农业、城镇等各领域及各县(市、区)整改工作,注重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协同性,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凝聚整改合力,确保应改尽改、全面整改。
二是实事求是,科学整改。紧密结合平顶山市水生态环境实际、产业布局特点及水文特征,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因地制宜推进整改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表面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督察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管,严防问题反弹。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久向好。
四、主要任务
《整改方案》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亟须加强、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分解,根据问题性质和难易程度,分类施治,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平顶山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五、时间安排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安排:截至目前,部分整改任务已完成;剩余未完成整改任务原则上在两年内全部整改到位,其中短期整改任务(2个月内)完成30%,中期整改任务(1年内)完成70%,长期整改任务(2年内)基本全部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整改举措,稳步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步骤、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深挖彻查问题根源,做到标本兼治、精准发力,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严把整改质量。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对辖区整改问题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市直相关单位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监督指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整改质量高标准完成。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维护整改权威。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以及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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