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1-00060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环评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德源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金属萃取剂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公告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9月24日和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24日我局对平顶山德源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金属萃取剂项目、河南省松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甲醇钠溶液5万吨乙酰苯胺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平顶山市洁清富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2021年9月27日我局对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邮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平顶山德源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金属萃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21号 | 2021年9月24日 |
2 | 关于《河南省松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甲醇钠溶液5万吨、乙酰苯胺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22号 | 2021年9月24日 |
3 | 关于《平顶山市洁清富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平环监表[2021]23号 | 2021年9月24日 |
4 | 关于《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24号 | 2021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