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1-00086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环评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宝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告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12月23、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23日我局对宝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平顶山其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中近环保(河南)有限公司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中心项目、平顶山市艾普化工有限公司艾普化工新材料建设项目和12月24日对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醇盐酸、聚合氯化铝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邮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中近环保(河南)有限公司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33号 | 2021年12月23日 |
2 | 关于《宝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34号 | 2021年12月23日 |
3 | 关于《平顶山市艾普化工有限公司艾普化工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35号 | 2021年12月23日 |
4 | 关于《平顶山其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36号 | 2021年12月23日 |
5 | 关于《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醇盐酸、聚合氯化铝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1]37号 |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