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6-00028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主题分类
- 环评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尾气氯化氢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尾气氯化氢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尾气氯化氢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692122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审批服务中心
邮 编:467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尾气氯化氢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高新区现有公司院内 | 河南省蓝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1565万元建设尾气氯化氢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以下称“改建项目”),对厂区现有东侧癸二胺盐酸盐溶液生产车间进行改建(2025年企业计划投资建设二(三氯甲基)碳酸酯结片系统升级与尾气再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市局以“平环审[2025]9号”批复,已基本建成,由于市场原因不再进行生产,本次利用其位置建设),改建项目利用现有癸二胺盐酸盐溶液生产线的反应釜、氯气净化系统,其他设备拆除,无水乙醇利用现有工程碳酸二甲酯储罐备用储罐储存,利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氯化氢尾气,尾气经净化后与多聚甲醛、无水乙醇反应合成氯甲基乙醚。 本次改建后现有工程二(三氯甲基)碳酸酯生产线产能不变,仍为年产5万吨。项目产品为氯甲基乙醚和35%盐酸溶液。原料为企业尾气氯化氢、无水乙醇和多聚甲醛。主要设备:反应釜、静置分液罐、风机、泵、尾气处理系统等。改建项目主要依托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一级合成釜、氯化氢尾气利用管道、废气管道等设施和储罐、冷冻水、废气处理设施等。项目工艺为氯化氢气体经净化、合成、静置分液(上层为产品,下层为盐酸溶液)最终包装得到成品罐装储存外售。 | 1.项目合成、包装废气和无水乙醇储罐废气并入现有工程氯化合成尾气处理系统“二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洗塔+一级水洗塔”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废气依托现有“一级水洗塔+二级碱洗塔”装置处理后和现有结片尾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2.改建项目生产废水不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盐酸吸收水回用;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区域分区防渗,防范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3.改建项目产噪设备经隔声、减振处理后可以满足标准要求。 4.沉淀渣需经鉴定是否属于危废,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通过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废包装袋和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公开了报告书。 |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