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河南XXXX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案例提供单位:舞钢市环境保护局
案例点评人:郭志豪
案例名称:河南XXXX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河南XXXX股份有限公司年出栏3万头无公害优质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养殖废水处理系统三级沉淀池的末级沉淀池有养殖废水从一溃口处流出并排入西侧自然沟,最终汇入夫拉王河。
同日,舞钢分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予以立案,期间该公司也立即对沉淀池溃口进行了封堵;5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同日送达。5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日送达。
【法律适用】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的规定,应当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处理决定】
该公司违法行为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罚3.25万元
【典型意义】
畜禽养殖业不仅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菜篮子”质量作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近年来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污染物产生量也逐步增长,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不到位污染问题日益成为群众普遍关注、制约环境改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由此引起的群众信访呈上升趋势。
一、通过本案,有效的震慑当前多发的畜禽养殖粪污乱排行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切实杜绝因畜禽养殖粪污问题带来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减少畜禽粪污乱排乱倒带来的空气中异味、蚊虫橫飞等影响生活品质的环境问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秉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考虑该公司在接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能后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及时消除影响,因此本案在裁量时最终做出了按照相应罚则规定额度进行处罚,既做到了违法必究,又充分考虑了营商环境和养殖企业的经营现状、改正态度等。
(三)为减少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坚持畜牧业发展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并重、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针对本案的违法情形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引导畜禽养殖从业者不断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化操作,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走向绿色可持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