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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平顶山市xx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发布日期:2026-04-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艾普化工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将8-羟基喹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交由平顶山中平能源有限公司处置,中平能源无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雇用豫DX3308罐车将8-羟基喹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液擅自将其倾倒至宝丰县大营镇韩庄村一无名废弃厂院搅拌池内,从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2月10日,共转运倾倒废液65车次,合计926.95吨。经鉴定:平顶山市艾普化工有限公司交由平顶山中平能源有限公司废液属于危险废物。

案件办理情况:我局于2026年2月10日对平顶山市艾普化工有限公司立案调查,2026年3月11日将案件移送区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目前相关涉案人员批捕1人、取保候审2人,案件进展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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