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6-00004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 主题分类
- 移动源污染防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采购公告(第二批)
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采购公告(第二批)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 〔2024〕 145号)精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现组织开展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采购工作。
一、采购内容
购置一批 OBD 智能环保检测仪(具备查询货车出厂时OBD原始信息,现场检查重型柴油货车时可用于判定车辆是否篡改OBD信息)移动源执法装备,总量不少于4套。每套设备包含OBD 智能环保检测仪、平板电脑(与OBD环保智能检测仪配套)。详细参数见附件。
二、采购方式:按套询价。
三、采购限价:473100元。
四、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按国家要求提供备品备件,按国家要求年限提供设备质保。
五、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平顶山市范围内有常驻人员优先;3.业务范围含有环境保护相关服务内容,销售业绩中含柴油货车执法设备的公司优先。
凡符合条件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5日24时前将参数相关响应文件和资质材料,包括不限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相关资质、类似业绩合同等提前发送至pdssydwry@163.com。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3996991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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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