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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25-00071 发布日期 2025-10-21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10-21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0401环不罚决字〔2025〕9号

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660939611D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宋庄村

法定代表人:贾永丽  

我局2025813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于202561日在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宋庄村开工建设的卤水品质优化及配套采输卤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经查,你单位建设的卤水品质优化及配套采输卤项目已建成平板膜盐水精制装置基础设施底座(9个)、消防泵房基础框架、膜处理车间3层框架(水泥浇筑)已完成。神702井施工井体已完成工程量的60%;宋庄村南输卤管道已进场,基坑已开挖总顶管长度300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神701、神801-802井,神402B 井及其他配套工程未开工建设。另查明,你单位在 2025728日在了解到永久性基础设施建设属于违法行为后及时停止建设 (现场提供有停产通知书。其次,执法人员于2025821日向你单位送达责改文书时,你单位已取得卤水品质优化及配套采输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证据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停产通知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节选内容;《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节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节选等证据可以证明你单位未批先违法事实和不予处罚依据,具体如下:

1、《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证据照片。证明你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事实。

2、《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你单位名称、地址。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单位负责人委托全权代表你单位配合我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4、《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证明你单位卤水品质优化及配套采输卤项目总投资额。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节选内容。单位证明你单位建设卤水品质优化及配套采输卤项目应报批环评类别为报告书项目。

6、《停产通知书》。证明你单位主动停止违法建设,纠正违法事实。

7、《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节选内容。证明你单位先行建设未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后果,且建设单位主动停止建设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处罚的依据。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节选。证明你单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的依据。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在2025728日在了解到永久性基础设施建设属于违法行为后及时停止建设符合《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1项“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先行建设未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后果,且建设单位主动停止建设、自行关停或者恢复原状的”之规定。另,本案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及《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16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之规定。且该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已取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省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卤水品质优化及配套采输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文号为平环审(202511号。

经我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你单位“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你单位应提高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常态化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2、认真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你单位应自觉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主动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遵守相关环境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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