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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25-00037 发布日期 2025-09-22 有效性
主题分类 环评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新明和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化工污水处理项目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艾斯安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2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

关于2025919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宝丰县新明和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日处理200m3/d化工污水处理项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艾斯安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2(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丰县新明和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日处理200m3/d化工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202514

2025919

2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艾斯安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202514

2025919

平环审[2025]14号报告书 提取码: 9vi2

平环审[2025]14号.pdf


平环审[2025]15号报告书 提取码: 2mjb

平环审[2025]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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