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21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环评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抽(风)排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抽(风)排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审批服务中心
邮 编: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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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相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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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抽(风)排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 |
新华区、宝丰县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四矿、五矿、六矿分别建设瓦斯氧化装置,配套燃气余热锅炉,生产蒸汽用于矿区。包括:四矿瓦斯抽放站东侧建设1台30000m3/h的瓦斯氧化装置,配套2t/h余热锅炉;五矿和六矿在五矿和六矿瓦斯抽放站北侧水厂内合建1台60000m3/h的瓦斯氧化装置,配套1台7t/h余热锅炉。主要工程包括瓦斯输送掺混系统(管径DN1000),氧化装置和余热锅炉,辅助工程为泵房、雾化水池和综合用房。项目建成后年产蒸汽6.12万吨,节约标煤5443吨。 |
废气:氧化废气(主要成分为CO和NOx)和氧化装置启动柴油燃烧废气(设计每年启动1次);废水:瓦斯输送用水、锅炉排污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和树脂再生废水等;噪声主要为水泵和氧化装置运行噪声;固废包括反渗透膜、废柴油桶和少量废机油。施工期按照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大气攻坚要求等要求严格落实施工过程,防范施工期扬尘等废气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氧化废气直接排放;废水均属于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内。固废根据分类妥善收集处置。噪声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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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严格落实大气攻坚和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防范事故造成环境风险。 |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4号